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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州市图书馆积极开展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学习宣传活动
发布时间:2018-01-30 浏览:3310次
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,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颁布实施,彰显了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高度重视,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。根据河南省文化厅豫文公共【2017】57号关于开展“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精神,结合单位实际,我馆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。
第 一,及时组织馆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,通过专题学习会、研讨会、手抄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等活动方式,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法的理解和认识,做到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 法。
第二,制定宣传活动方案。制作条幅,利用电子屏、宣传咨询台、宣传版面、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在馆内外进行宣传,同时利用图书馆官网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等,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有关内容,宣传推广公共图书馆的宗旨、使命、服务理念及功能,让民众了解《公共图书馆法》。
第三,把宣传普法工作融入到图书下乡、专题讲座、解读培训、阅读推广等服务活动中,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建设。
第四,作为全国基层县级公共图书馆唯 一代表,参加了1月17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座谈会并发言。
通过一系列活动,宣传了《公共图书馆法》,宣传了图书馆,让《公共图书馆法》更加深入人心,让民众充分理解和掌握了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精髓,让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图书馆,走进图书馆,享受图书馆,增添人民群众的切身获得感和幸福感,引导更多的人将阅读成为相伴一生的生活习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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